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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供热行业发展史

中国城镇供热行业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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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供热行业概况

行业发展情况

秦岭—淮河一线,是我国南北方气候分界线,也是南北方供热区域的分界线。我国城镇供热传统区域主要为北方 15省(直辖市、自治区)。近年来,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他一些冬季寒冷地区如川西、西藏、贵州以及长江中下游部分地区也在发展供热。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现在,我国城镇供热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直到今天发展成为全球最大规模的集中供热系统,总体来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20世纪50年代初期,根据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北京、保定、石家庄、郑州、洛阳、西安、兰州、太原、包头、长春、吉林、哈尔滨等城市参照苏联的模式建设了一批热电厂,向工业区供应工业生产用热,同时使用电厂余热向周边的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供暖。这些热电厂的建设,奠定了我国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的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城镇供热行业发展缓慢,技术、设备和经营管理都比较落后,采用中小型热电联产机组和区域锅炉房零散建设了一些小型集中供热系统1980 年,全国共有 10个城市建设了集中供热设施,“三北(东北、西北、华北)地区集中供热面积为 1124.8 万m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也城镇供热行业带来了生机。为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禾政策。1979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试行)》,提出“在城市要积极推广区域供热”。1981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作的决定》,提出“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和联片供热”。1986年2月,建设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发了《关于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的报告》,对城市集中供方针、管理体制、建设资金渠道、价格政策、供热立法和管工作等提出了意见并指明了方向,为集中供热发展奠定了重的政策基础。从此,城镇集中供热进入快速发展期。1981年北方地区15个城市实现集中供热,供热面积仅为1167万m2,1989年,北方地区有81个城市开展了集中供热,城市集中热面积19386万m2。进入20世纪90年代,集中供热已成为中国北方地区城镇冬季供暖的主导模式。截至1999年,我国北方地区集中供热面积突破 10 亿m2。

进入 21 世纪,我国城镇供热行业迎来高歌猛进的时代。2003年7月21日,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稳步推进城镇用热商品化、供热社会化,停止福利供热;逐步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继续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镇供热系统;深化供热企业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供热市场。这次供热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将供热从纯福利品转变为商品,并要求供热企业提高供热安全保障度和供热的效率。

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国城镇供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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